本文转自:海峡导报
导报讯(记者 梁静)昨日,厦门市教育局公布《厦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在厦门读中小学需要交多少钱,一目了然。
小学和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初中不收学费、课本费、簿籍费。接受分级管理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在完成区教育部门统筹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其他随迁子女,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未接受分级管理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标准按照批准其办学的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由于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所以公办高中学生也需要缴交学费。公办普高部分,一级高中每生每学期1050元,二级高中每生每学期950元,三级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未定级高中每生每学期720元。
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按照批准其办学的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住宿费方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收住宿费,公办高中校住宿费以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为准。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住宿费标准按照批准其办学的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
高中学校国家课程教科书费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价格据实收取。高中簿籍费按照代收代办费管理。
市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方面,傍晚课后服务费为小学收取115元/生·月;初中收取50元/生·月。